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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of Withdrawal
撤回权
作为消费者,您拥有法定的撤销权,您可以按照以下说明撤销您的合同:
如果订购的商品以包裹形式一次性交付或接收,则取消政策为:
取消政策
撤销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理由解除本合同。
取消期限为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占有货物之日起十四天。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向我们(Mosel Direct - Inh. Dr. Andreas Weis, Corray 9, 56856 Zell, Germany,电子邮件:info@tcm-shop.eu,电话:004915161677171),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发送一份明确的声明表明您决定撤销本合同。您可以为此使用随附的撤销单样本,但是否使用该样本这并非强制。
为符合取消期限,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届满前发送有关您行使取消权的信息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会立即且最迟在我们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向您支付我们从您那里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若由于您选择了与所提供的最经济的标准交付不同的交付运输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对于此还款,我们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您明确同意其他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为此还款向您收取费用。在我们收到退回的商品或您提供已退回商品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拒绝还款。
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回或移交给我们,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您通知我们取消本合同之日起十四天。如果您在 14 天期限届满之前寄回货物,则符合截止日期。您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您仅对因退货过程而导致的商品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价值减少负责。
注意事项
如果可能,货物应连同所有附件和包装组件一起以原包装退回。如有必要,如果原始包装不再可用,请使用保护性外包装,以确保充分保护免受任何运输损坏。应避免退回物品的损坏和污染。我们要指出的是,撤回权及其后果独立于是否遵守本说明而存在,本说明仅用于促进退货的处理。
如果单个订单以多个包裹形式发送多个订购商品,分别交付或接收,则取消政策为:
取消政策
撤销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理由解除本合同。
取消期限为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取得最后货物之日起十四天。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向我们(Mosel Direct - Inh. Dr. Andreas Weis, Corray 9, 56856 Zell, Germany,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电子邮件:info@tcm-shop.eu,电话:004915161677171),发送一份明确的声明表明您决定撤销本合同。您可以为此使用随附的撤销表格样本,但这并非强制性的。
为满足取消期限,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届满前发送有关您行使取消权的信息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会立即且最迟在我们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向您支付了我们从您那里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若由于您选择了与所提供的最经济的标准交付不同的交付运输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对于此还款,我们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您明确同意其他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为此还款向您收取费用。在我们收到退回的商品或您提供已退回商品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拒绝还款。
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回或移交给我们,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您通知我们取消本合同之日起十四天。如果您在 14 天期限届满之前寄回货物,则符合截止日期。您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您仅对因退货过程而导致的商品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价值减少负责。
注意事项
如果可能,货物应连同所有附件和包装组件一起以原包装退回。如有必要,如果原始包装不再可用,请使用保护性外包装,以确保充分保护免受任何运输损坏。应避免退回物品的损坏和污染。我们要指出的是,撤回权及其后果自然独立于是否遵守本通知而存在,它仅用于促进退货的处理。
如果订单单件商品以包裹形式分批运送或分批交付或接收,取消政策为:
取消政策
撤销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理由解除本合同。
取消期限为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收到最后一批货件或最后一件货物之日起十四天。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向我们(Mosel Direct - Inh. Dr. Andreas Weis, Corray 9, 56856 Zell, Germany,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电子邮件:info@tcm-shop.eu,电话:004915161677171,发送一份明确的声明表明您决定撤销本合同。您可以为此使用随附的撤销表格样本,但这并非强制性的。
为满足取消期限,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届满前发送有关您行使取消权的信息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已经向您支付了我们从您那里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由于您选择了与所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交付不同的交付类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由我们),立即且最迟在我们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对于此还款,我们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您明确同意其他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为此还款向您收取费用。在我们收到退回的商品或您提供已退回商品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拒绝还款。
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回或移交给我们,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您通知我们取消本合同之日起十四天。如果您在 14 天期限届满之前寄回货物,则符合截止日期。您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您仅对因退货过程而导致的商品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价值减少负责。
注意事项
如果可能,货物应连同所有附件和包装组件一起以原包装退回。如有必要,如果原始包装不再可用,请使用保护性外包装,以确保充分保护免受任何运输损坏。应避免退回物品的损坏和污染。我们要指出的是,我们要指出的是,撤回权及其后果自然独立于是否遵守本通知而存在,它仅用于促进退货的处理。
撤销订单表格样本
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访问 PDF 格式的撤销订单表格范本。
关于撤销权终止的说明
在下列情况下,法定撤回权有可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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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 312g 段。 2 S.1 No. 3 BGB 适用于密封商品的合同,如果在交货后密封被移除,则出于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不适合退货。
在这些情况下,消费者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13 条)终止。
创建者:© DURY LEGAL Rechtsanwälte – www.dury.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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